新交規發布起,便有不少網友稱其是史上最嚴交規,不少網友為此開動腦筋,如今竟有分數出售,記者最近調查發現,兜售閑置駕照替人違章扣分在網上悄然興起。記者最近調查發現,兜售閑置駕照替人違章扣分在網上悄然興起。
“替身”駕照網上高價賣
在淘寶網的搜索欄,以“駕駛分”為關鍵詞搜索,可以找到不少用于交通違章扣分的“替身”駕照。代扣1分平均要價100元上下。不限使用分數,使用地必須同“替身”駕照一致。標注的使用地有北京、上海、重慶、寧波等。
在一家名為“超前時代”的網店內,羅列著不下20種代替扣分的套餐。最熱銷的12類套餐中,基本以“違章分+罰款”形式售賣。比如“違章15分+罰款1700元”售價3650元,“高速倒車違章”售價1000元。“違章48分+罰款2800元”,售價則高達8560元。目前標注已銷售1套。
在“百度貼吧”,面對網友的討價還價,賣家“扶溝北關小木橋”一分也不肯還價:“現在考駕照不容易,1分300元,少了不賣。”而一本一分未扣的上海C1駕照,標價甚至高達10000元。當被問及能否順利通過罰款,一位賣家向記者“拍胸脯”:“電子探頭只拍車牌號,拍不到車內的人,不用擔心代扣駕駛證和車主并非一人導致繳不了罰款等問題。”
建議交警部門嚴懲買賣分數
“應該看到最嚴交規出臺后,賣分行為確實有了市場,一些價格甚至水漲船高。”蔡建國委員坦言,此前調研時他曾分別在網絡和街頭小廣告上,看到過此類公然兜售駕駛分的行為。他建議,交警部門要加大對買賣分數的查處力度。新交規中,以超速闖紅燈為例,對于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3分增至6分。細化了超速行為,劃分了不同的超速程度,提高記分,對于超速50%的,記分均有原來的6分增至12分。“若出現買分代罰的行為,不妨建議在此基礎上增加扣分力度,以杜絕這種現象的產生。”
蔡建國還建議,在新交規實施期間,應貫徹異地執法,以杜絕人情執法。異地執法,即交警到外地進行執法,避免執法過程中的“說情風”,緩解執法民警的壓力。這種執法模式,有力地震懾了各類交通違規行為,緩解了許多交通頑疾,如政府機關的公車交通違法、關系車、特權車、報廢車上路、超員超載等問題。
交警部門不妨常在城市的主要街道、路口設立檢查點,對來往的車輛進行臨檢,以增強機動車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對駕駛員進行新交通規則的普及和宣傳。“畢竟,交通法規是為了維護每一個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駕駛員應提高自身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蔡建國說。
記者以司機身份打探網上分數“轉讓”,在一些發布商品交易信息的網站,很容易找到各地轉賣駕照分數的賣家。記者以司機的身份打電話咨詢。記者:您這兒是可以刷分是吧?駕照的。賣家:是,一分一百。記者:一分一百是吧?賣家:對,你刷幾分啊?
根據新聞資料,2009年一分的價錢是80元,而因為明年開始處罰加重,有報道說,一些地方一分的價錢已經漲到150元甚至更高。一個人的駕照每年有12分,因此,轉賣分數的司機,每個人最多賣10-11分。
賣分數的司機:我這是個人的,哥們。我這是C1的本,我不知道你什么車的,你最多的話只能刷十分,我這兒一共十二分。我就是自己的駕照,今年就沒扣分,最近不怎么開車,我就在網上那什么了。
而據遼寧、山東等地的媒體報道,還有“黃牛”從有駕照但是不開車的人手里搜集閑置駕照,做更大規模的“倒賣”生意。北京的一位賣主鄧先生介紹,很多違章記錄是通過探頭拍到,以車牌號為依據,并不判斷當時的司機是誰,因此,用其他人的駕照去接受處罰扣分的做法也能夠通過。
鄧先生:他把你名記下來了?沒有吧。記者:沒有沒有,他就只是拍到了車牌號。鄧先生:那就行,沒問題,我跟你去,你在哪呢?記者:我在西城這邊呢,您是在?鄧先生:大興呢。記者:那您過來這個成本什么的,還需要什么嗎?還是說給您一分一百塊錢就行了?鄧先生:你要刷幾分?你要刷的少的話,就適當給點路費什么的,你要是刷的多的話,我坐公交車也用不了多少錢,完了。
不過,也有司機擔心風險。認為即使需要讓別人代替扣分,也不能找陌生人買,而要找可靠的熟人。
司機杜先生:坦率地說我會把這個列入我的考慮范圍之內,我會遵紀守法。但是如果出現萬一的情況,我也不會去買分,因為身邊的人有駕照的人非常多,甚至有有駕照不開車的。我有可能會找自己親近的人,或者熟人、朋友、家里人有駕照的人來幫我頂替這個事情。我肯定不會去買分,這不是錢的事情,而是風險的事情。
多個地方的交管部門對記者表示,已經注意到這種替別人扣分,甚至以此獲利的現象,但都不愿意對此公開表態。北京交通大學交通運輸法研究所所長張常青教授介紹,現行交通法規中,并沒有針對這種行為的具體規定。
張常青: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
記者:那如果真的要處罰或者怎么樣的話,它的依據在哪呢?法律上的。
張常青: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處罰依據。這個問題,立法上我覺得還是應該再進一步完善。
交管部門介紹,雖然一些探頭在拍攝違章車牌的時候也可以拍到司機,但由于清晰度等原因,并沒有通過比對照片來確認身份,張常青教授建議,加強這方面的技術手段。
張常青:確實如果是監控錄像,還有其他的監控手段或者是檢查手段證明是司機本人,而不是說那個閑置駕駛證的那個人駕駛,這樣的還加一個處罰措施,使之罰分的東西真正落實到讓違者得到處罰,讓賣分的人同時也要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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