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給職工的生活提供了保障。養老保險新政策的推出,讓職工的保障更全面。企業養老保險新政策都有哪些?本文以河北為例,介紹河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項制度:
參保人群:1、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4、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5、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繳費單位在每月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職工增減變化申報,提交以下資料:(1)職工增減變化表;(2)增加職工情況,應提交《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其中本市再就業的,還應提交《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障卡》,屬統籌范圍外轉入的,還應提交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減少職工情況,因在職職工死亡、離退休、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參軍、出國定居、工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關證件和資料。
繳費方式:1、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其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3、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參保補費規定
1、 1994年底前開始,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離開單位未參保人員,2010年底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其中,從61周歲至70周歲每滿一周歲少繳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費,70周歲及以上人員按70周歲繳費額補繳。
2、 1995年以后開始,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離開單位未參保人員,2010年底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3、 在我省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離開單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0年底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按照距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的差,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后繼續繳費至退休年齡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4、 原我省國有、集體企業固定職工經單位批準辭職一直未參保的,2010年底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憑本人原始職工檔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認定視同繳費年限后,從2010年開始向前補繳不少于5年的養老保險費,連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補繳范圍仔細看
由于需補繳的情況復雜多樣,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制定了不同的補繳政策。
參加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用人單位,2011年6月30日前已核定繳費基數但因各種原因未按期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所形成的欠費補繳時,按核定的繳費基數加收滯納金。
符合下述情況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在單位應保未保和中斷繳費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單位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需為職工補繳在單位期間養老保險費的,補繳起始時間不早于我省規定不同性質企業原職工身份實行個人繳費起始時間。用人單位未及時為職工辦理參保造成應保未保的,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繳在單位期間的養老保險費。職工參保繳費后中斷繳費的,可按照我省規定不同性質企業原職工身份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起始時間,補繳在單位期間的養老保險費。原行業統籌企業的原固定職工,按照原行業開始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起始時間補繳養老保險費。
補繳在單位期間的養老保險費后,2011年6月30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直到退休;2011年6月30日已經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從達到退休年齡時起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辦法繼續繳費或補繳,繳費(補繳)5年后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躉繳滿15年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2011年下發的《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規定的企業未參保人員養老保險政策,2010年12月31日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執行到2012年底;對于2010年12月31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再執行原政策。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