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老年歲月,這是人生的必經階段。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系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很多人都在提前做好養老規劃,養老保險必不可少。如何選擇養老保險?今天讓我們從保險新聞中探索養老問題。
在不久的將來,新農保、職保、城居保三者之間,將會實現銜接和互相轉換。
11月26日,就轉換和銜接的具體方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布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這一方案得到業界人士一致好評。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人士均認為,三險實現銜接和互換,這是實施《社會保險法》之后,政策的具體落實,此舉將解決勞動力自由遷移的后顧之憂,有利于保障勞動者尤其是農村勞動者的利益,有利于“社保一體化”建設,當這種轉換達到一定常態,就具備了全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體系的雛形。
三險種將實現“銜接和互轉”
據《征求意見稿》,同時參加多種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將可以根據參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保)的年限,申請轉入“職保”或者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
據介紹,擬出臺的這一暫行辦法主要是為了解決不同制度之間的政策銜接問題,更好地保障廣大城鄉參保人員的權益。
人社部近日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提出,我國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繳費年限也將明確換算辦法。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不銜接,與人口流動越來越頻密的現實很不匹配,一來造成重復參保現象,二來導致部分群體無奈選擇“退保”。推動城鄉養老保險自由銜接,保障人口流動時社保不斷檔,其積極意義不言自明。
然而就目前來看,尚在征求意見的《辦法》條款并未解決三項保險之間待遇差別的問題,也并未提出三項養老保險與公務員養老體系銜接的辦法,這是養老保險改革相對不足的地方。因為轉移接續困難的根源在于三項保險的制度設計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單位繳費、有統籌基金,待遇水平相對較高,而新農保和城居保起步較晚,采取的是政府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的形式。
養老保險在制度設計上需要更加突出“大社保”的理念,增強政策的前瞻性。當前,“不同群體、不同辦法”的思路,確實能照顧到當前就業、收入、消費水平城鄉不均衡、區域不均衡的現實,但也帶來一系列的問題:過分強調不同群體的差異性,使得養老保險公平性、公益性的“成色”不足。
三種保險銜接轉換 有利于保護參保人利益
《征求意見稿》規定,參保人員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銜接轉換要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
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告訴人民網記者,該政策以15年劃定兩個界限,一是職保繳費滿15年,到了職保規定的法定年齡時,可把參保人重復繳納的新農保或城居保那部分錢轉入到職保的個人賬戶里,領取時根據職保的統一計算方法計算。二是未滿15年的,根據社會保險法,不可以根據職保的計算方法來領取,要轉入新農保或者城居保里,轉的錢也僅是職保個人賬戶里的部分。
“現在流動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很多,尤其是農民工,他的權益的保護就涉及到權益的轉接問題。”褚福靈說,該政策出臺有利于保護流動勞動者的勞動權益,有利于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建立。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職保的待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只要滿足職保繳費年限,無論在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多長時間,都可轉入職保合并計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同時引導參保人員長期參保、持續繳費;而對由于各種原因在職保繳費不足15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由后者發揮“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職保繳費年限不足而造成參保人員的權益損失。
養老保險新聞顯示:養老保險是一項基本的社會保障政策,需要最大程度地體現公平。當然,考慮到不同個體繳費能力、繳費年限的不同,可以適當拉開待遇差距,但不同身份的參保人退休待遇相差好幾倍,顯然很不合理。養老保險要在基本養老待遇上更加體現公平,特別是要補齊短板,如進一步加大對新農保的財政投入、繼續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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