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惠保2.0重大疾病保險是由百年人壽承保。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日正式開業,總部選址大連,是東北地區首家中資壽險法人機構。公司注冊資本77.948億元,十年累計實現保費收入超過1400億元,總資產突破千億元,價值與規模、品質和效益同步提升,連續四年實現盈利,從壽險到資管,健康而快速的發展備受行業矚目。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百年康惠保2.0重大疾病保險條款,據了解,保險條款主要包括投保年齡、保險期間、等待期、寬限期、猶豫期等,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詳細介紹。 
投保年齡:指您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為出生滿28日至50周歲。
保險期間: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保至被保險人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或終身,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算。
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180日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一段時間。
(1)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因疾病導致身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退還已交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2)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院確診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退還已交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3)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院確診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中癥疾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合同中癥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有效;
(4)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院確診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合同輕癥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有效;
(5)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院確診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前癥疾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合同前癥疾病保險金、前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有效。因意外傷害3導致的保險事故,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寬限期:您交納首期保險費后,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納保險費,自保險費應交日起60日內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如果您在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交納當期保險費,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猶豫期:自您簽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確定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請,您應將本合同、保險費發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與解除合同有關的材料提交給我們。自您書面申請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正式解除,我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退還您已交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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